福建高校与律师所联合研讨“PPP模式”
作者:滕端钦 发布于:2015-08-20 10:02:40 来源:福清新闻网
为让法学专业教师教学工作与时俱进接地气,提升执业律师业务能力水平,以便更好为经济社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8月15日,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文法学院与福建怀司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务研讨专题》法律实务研讨会。
据了解,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一种特许经营模式。它是指政府和企业之间围绕基础设施、社会公用事业、城乡一体化和资源开发项目建立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合作模式。作为一种融资建造模式,PPP模式充分把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组织起来,为社会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决定后,政府将发展PPP模式金融体制创新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研讨会上,文法学院李小军教授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十八大”有关经济和投资政策、各类投资项目投融资方式及实施方案操作技巧、PPP模式的概述及常见类型,以及PPP模式与BT、BOT等特许经营模式相比有哪些优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通过分享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案例,为全体与会人员梳理出一套完整的PPP体系,此外还对PPP投融资模式、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系搭建与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在讨论环节,文法学院老师们表示,通过讲座、研讨,让自己的教学内容外延得到充实,更有利于今后的教学。律师们则表示,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和研讨,使自己熟悉PPP的运作模式与管理要点,在实践中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为社会发展服务。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广东东莞引进PPP模式治水
下一篇:山西晋城6个PPP项目扎实推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