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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PPP这场婚姻需约法三章

作者:朱玫 发布于:2015-08-17 10:21: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第三,有些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不可放手。

 

  有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项目,比如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不主张让外资、民资进入。因为无论何种企业,逐利是其最终目的,而关系国计民生的工作不能陷入逐利的笼子。而且PPP模式国家强调风险分担,某种程度上是把风险更多地转移到合作企业,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的风险就会减少。因为从百姓角度考虑,不管是谁来建设运营,最终是要提供优良的公共产品,百姓的诉求最终只会对政府主张,因此项目风险并不会因转移到社会资本而减少。某种程度上说,反而增加了政治风险。从这几年发生在外资、民资和私营企业的屡见不鲜的风险事故就可以证明。因此,笔者主张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应该由政府不遗余力去做,财政给予充分的保障,同时加大行政处罚监督力度,确保提供优质产品。

 

  PPP是公私合作的一种良好模式,需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长期实践探索,但也只能限定在一些公益性强而政府又能建立一定的投资回报渠道、民营资本进入能做得更好的领域。环境治理领域的重点还得放在第三方治理市场的建设上,让企业和公众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自由度,政府更多地做好裁判员。

 

  作者单位: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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