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南娄底娄星区建立PPP项目全方位监管机制

作者: 发布于:2017-09-01 10:25:00 来源:财政部

  为切实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管,娄星区制定出台了《娄星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监管办法》,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


  一、开展项目识别认证监管。该区财政部门监督项目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选择咨询服务机构,对咨询服务机构进行跟踪监督,项目需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开展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组织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审查过后报该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出具批复文件;在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维护和更新PPP项目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施项目采购监管。明确对项目采购方式、资格预审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釆购程序依法依规选择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财政、法制部门全程监督PPP项目合同签订,对其内容进行审查,PPP项目合同在签定后及时报财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严格项目执行阶段监管。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融资情况、项目公司、财务、项目执行中的变更、政府介入、提前退出等执行阶段的全程监管,项目实施机构每年度将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贷款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质量、项目公司运营等PPP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该区PPP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政府补贴资金监管。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和财务决算,加强上级专项及各种补助资金管理,审核项目政府付费并纳入年度预算,会同项目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项目绩效监管。政府付费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和各阶段分期绩效指标进行相应支付。


  五、强化项目终止和移交阶段监管。区财政局国资办向组建的项目公司委派董事或者监事,对董事或者监事是否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牵头组织PPP项目期满或提前终止的资产清算、移交资产性能测试、过户等资产管理工作。


  六、建立项目绩效监管。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或调价的重要依据,激励社会资本提高公共产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效益最大。绩效评价由项目实施机构、区财政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可组织专家评价或第三方评价,保证绩效评价的公正可靠。


  七、推动公众监管。建立公众投诉与建议平台。由项目公司对信息进行及时披露,对涉及公共服务的项目公司,应及时披露其收费信息与服务信息,便于公众监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