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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出台PPP模式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发布于:2016-09-09 12:01:53 来源:财政部

  为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并调动自治州推广PPP模式积极性,推进PPP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落地,巴州制定并出台《自治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PPP模式奖补资金旨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各部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PPP项目签约落地和规范有序实施。奖补标准为:新建项目,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的项目奖励20万元,投资规模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10万元;存量项目,对规范实施转型的PPP存量项目,按项目能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规模,参照新建设项目的奖励标准酌情进行奖励。除以上奖励外,对纳入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再奖励20万元;对纳入自治区财政厅PPP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再奖励10万元,且无需扣除上级奖励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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