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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成全省样板

江苏海门 确立6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作者:刘海滢 黄永飞 发布于:2015-06-12 11:48:28 来源:人民网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改革举措。近日,我市专门出台了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昨日,记者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采访。

 
  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

  成为全省样板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去年实施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新机制已经成为全省的样板。据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共分为4大类27项,其中依法行政类共5项,法制宣传类共7项,服务群众类共8项,专项服务类共7项。这些项目通过公共交易中心上市,通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等方式,统一面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市级层面列入财政预算达1060万元。
 
  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让百姓享受法治红利。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我市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已在物业管理、法律援助、印刷服务、软件服务、绿化服务、保险服务、城乡保洁等领域逐步推开。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去年向社会购买了村社区保洁服务,这一机制的实施,改变了政府在社区保洁中既当“运动员”又但“裁判员”的传统管理模式,真正实现了保洁与管理的分离,政府可以有效加大对保洁公司的监督,不仅减少了保洁的费用,又提升了保洁的成效,实现了“双赢”。
 
  62个项目确立为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我市将3大类62个项目确定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逐步推开,今年必须实施8个以上项目。
 
  据介绍,3大类别分别是: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行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包括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第二类为政府部门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包括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等的一些特定对象,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这3大类62个项目又分为恒伟公共教育服务、公共科技服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共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公共环境服务、公共交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等9个方面。
 
  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

  都要进行招投标
 
  “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都要进行招投标,确定服务商,实行阳光操作。”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单位组织招投标。不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购买。
 
  各单位必须按照我市确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程序的规定实施。年初,各采购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及部门预算安排等因素,按照民生优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本单位年度购买公共服务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具体方法是:首先,提出项目申报,并于每月5日前向财政部门申报。其次,组织实施购买。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购买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组织购买。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的购买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第三,项目组织实施。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购买主体要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支付货款。最后,开展绩效考核。购买主体要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其中30万以上的服务项目完成后,需将有关材料送财政局财政监督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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