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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明确进一步做好PPP项目的七项工作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6-05-31 20:53: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5月28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结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推广成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进一步做好PPP项目的七项工作,包括: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等。两部委对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杜绝固定回报和变相融资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要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模式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要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
 
  同时,要求各地要对PPP项目有关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等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加强项目合同审核与管理,加强成本监督审查。要杜绝固定回报和变相融资安排,在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实现激励相容。
 
  在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对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发文,《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顺利实施。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要联合发文;对于仅涉及本部门的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
 
  《通知》还强调,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选择条件成熟、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依法选择社会资本方。另外,要实现项目信息的及时发布与投资需求的有效对接,推动市场信息对称和充分公平竞争。要依法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投标、采购文件、项目合同、工程进展、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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