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新举措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采
作者:宜秀萍 发布于:2015-11-30 18:28:12 来源:甘肃日报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我省将坚持服务方向,探索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医疗机构联合体带量阳光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采购新机制,实行一个招采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意见围绕“招什么、怎么招,怎么配送,怎么结算,如何监管”等关键环节,本着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分级负责制,省级负责经济技术标入围资格评审,制定全省统一的规则,市州组织医疗机构联合体进行带量竞价或议价;建立药品采购与基金支付管理有效衔接制度,实现从降低药品价格向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费用的转变;实行药品分类采购,降低虚高价格,保障药品供应;改进药款结算方式,鼓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院直接结算药品货款,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完善药品生产企业主体配送、以县为单位一体化配送、条块结合有机衔接的药品配送服务;规范采购平台建设,拓展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实现药品采购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医疗机构按月公布药品价格信息,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意见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是我省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负责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服务。省卫生计生委是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集中采购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企业资质审核、价格监管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等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可根据需求组织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联合体参与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医院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主体作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四川首批双信封招采药品开标
相关新闻
- 东营市财政局选择确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 牡丹江市财政信息中心存储、光纤通道卡、防火墙及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 珠海市财政局2016年办公楼及公物仓保安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南雄市财政局2016-2017年度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商务服务资格招标项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南宁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交通运输行业支撑项目南宁市交通枢纽管理中心系统项目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5-11010A)
- 南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宁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交通运输行业支撑项目南宁市交通枢纽管理中心系统项目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5-11010A)
- 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定点供应商招标变更公告
- 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电子设备竞争性谈判中标公告
- 宁夏医科大学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 宁夏医科大学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二次招标中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