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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1年度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定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等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及召开供应商座谈会公告

作者: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发布于:2010-11-01 11:56:07 来源: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拟于近期开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11年度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等公开征求意见,并邀请该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召开座谈会。
一、本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含普通机房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的供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定点供应商。
2、本项目共3包:
第一包: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含中央空调、普通机房空调、多联式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第二包:普通机房空调(含基站空调)
第三包: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其中:普通机房空调(含基站空调)包括至少具有来电自启动、远程监控、双机切换等功能,且能够连续运转30000小时以上的分体挂机或分体柜机。
所投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机型应为该品牌市场正在销售的主流产品机型,如果采购人有需求,投标人需保证以上所投产品在中标后三个月内能够按投标文件承诺价格及优惠率供货。
3、招标定点供应商数量:
第一包:5家
第二包:3家
第三包:3家
   注:各包当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除评标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外,其余合格投标人均为中标人。当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时,按废标处理。
第一包:如果投标人中标,仅其指定所属门店或卖场可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销售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含中央空调、普通机房空调、多联式空调、精密恒温恒湿空调)。
第二、三包:如果投标人中标,仅其所投包的中标品牌全系列产品可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销售。
4、供货范围:在京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在陕西、江西、江苏、上海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所属单位。
5、本项目有效期:自 2011年 1 月 1日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
6、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 第一包: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在京有固定销售场所,能够同时代理销售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三类产品多个品牌(每类产品3种品牌以上,含3种)的综合性商业机构
第二、三包:空调生产制造厂家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可以同时投两包,但每包只允许投一个品牌的空调产品。
2、 其他特定要求
(1)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 对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第一包所投的电视机、空调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清单以财政部对外公布的最新清单为准),如非清单内的产品,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本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报价的货物技术规格如下:
第一包:

()
电视机
CRT29寸,纯平
170-190升(含170升)
190-220升(含190升)
空调

1、以上每一款配置,均需要提供三种不同品牌的产品。
2按照以上规格所投的电视机、空调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清单以财政部对外公布的最新清单为准)。如果投标产品为非清单内的产品,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以上技术规格要求,或超过以上技术规格要求。
4、如果采购人有需求,投标人需保证以上所投产品在三个月内能够按以上投标价格供货。
5、报价产品不包括特价机型、订制产品。
第二包:
普通机房空调(含基站空调):5P以下(含5P),功能包括并不限于来电自启动、远程监控、双机切换等,并且能够连续运转30000小时以上。
第三包:
精密恒温恒湿空调:制冷量为7KW以上(含7KW),110KW以下(含110KW)。

序号
制冷量(KW)
送风方式
制冷循环系统数量
 
 
1
7
上送风,下送风
单系统
 
2
10
上送风,下送风
单系统
 
3
15
上送风,下送风
单系统
 
4
20
上送风,下送风
单系统
 
5
25
上送风,下送风
单系统
 
6
30
上送风,下送风
单系统
 
7
35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8
4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9
45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10
5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11
6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12
7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13
8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14
9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15
100
上送风,下送风
双系统
 

注:上表中室外机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20-40,投标人所投产品制冷量可高于上表相应规格的制冷量,但是投标产品的制冷量低于上表相应规格的,在相应规格小于等于50Kw时,不得低于上表中对应规格制冷量的1Kw,大于50Kw时,不得低于上表中对应制冷量的2Kw。
2、服务要求
(1) 对于第一包,采购人可通过电话联系或到中标人固定销售场所,自行选购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产品。
(2) 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3) 交货时,中标人必须随机提供与其同期向其他不特定消费者和用户所提供相同产品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保养维护手册、三包凭证、备件清单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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