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全民艺术普及资源优化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XTC-C-20330149(招标文件编号:GXTC-C-20330149)
二、项目名称:全民艺术普及资源优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恒智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金源时代商务中心C座8G
中标(成交)金额:49.99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米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2幢7层718-2-B
中标(成交)金额:41.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毛纺路(清河供应站)7幢3层301、302、303室
中标(成交)金额:4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国恒智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第1包:地方项目成果审验及优化建议 | 第1包:针对项目主题、内容、表现形式进行审验,确保所有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对内容进行分类,满足不同服务场景应用。 | 第1包:需对发展中心提供的地方项目成果中梳理、精选出全民艺术普及优质资源项目,从成果数量、成果内容、建设质量、素材版权等方面进行逐一审验,并根据不同项目和审验结果填写成果审验表及优化建议。 | 1. 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 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和采购方完善审验流程及工作方案,1个月内完成单个项目审验样例及优化建议。其余时间配合采购人验收进行成果完善 | 第1包:需对发展中心提供的地方项目成果中梳理、精选出全民艺术普及优质资源项目,从成果数量、成果内容、建设质量、素材版权等方面进行逐一审验,并根据不同项目和审验结果填写成果审验表及优化建议。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北京米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第2包:地方项目视频资源优化 | 第2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提升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服务效能,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做好内容支撑,优化地方项目视频资源的工作。 | 第2包:政治方向正确,意识形态无问题。格调品味健康,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 | 第2包: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第2包:政治方向正确,意识形态无问题。格调品味健康,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第3包:地方项目音频资源优化 | 第3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提升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服务效能,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做好内容支撑,优化地方项目音频资源的工作。 | 第3包:政治方向正确,意识形态无问题。格调品味健康,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 | 1.项目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完善方案,2个月内完成脚本撰写,3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定型,5个月内完成总量50%的资源制作,8个月内完成全部资源制作,10个月内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其余时间配合采购人验收进行成果完善 | 第3包:政治方向正确,意识形态无问题。格调品味健康,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内容,不得含有广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炜、朱云怡、栾轶玫、张爱红、琚存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999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临琼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8800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常雷、吕岩 010-88019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雷、吕岩
电 话: 010-880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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