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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经五路营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发布)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1-10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经五路营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发布)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经五路营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发布)                      

项目编号:czcg201911-1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5日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主办方:安徽鑫迪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协办方:安徽天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建设东路 229 号

中标金额:叁拾玖万捌仟贰佰元(¥3982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家荣、陆加林、刘贵红、李尔彬、彭孝普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天长市仁和南路与广陵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徐圣

联系方式:15178463909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2F

项目负责人:乔国山             联系电话:0550-7312425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7850元(含本次专家费用3350元)

公告期限:202001月02日至2020010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或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50-7312425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制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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