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维保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同心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维保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同心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维保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2019NCZ(WZ)000980
招标编号:NXLB-2019-048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5日
5.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0年1月7日
6.项目联系人:杨硕 联系方式:18295630100、0953-6528480
7.采购单位:同心县公安局
地址:同心县
项目负责人:孙涛
联系方式:13909535656
8.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项目负责人:杨硕
联系方式:18295630100、0953-6528480
9.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0日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李长江
评审专家:武文芳、孙万霞、武文琴、闫聪(评标委员会主任)
1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20046元
12.中标服务费参照标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上浮20%执行。
13.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nxggzyjy.org/ningxiaweb/)发布
14.中标情况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服 务 期:3年 质 量:合格 | ||||||||||||||||||||||||
中标供应商:宁夏众源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 | ||||||||||||||||||||||||
中标供应商联系电话:18209635888 | ||||||||||||||||||||||||
中标金额:1155000元 |
15.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情况 | |
序号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
1 | 无 |
16.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情况 | |
序号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
1 | 宁夏新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 | 宁夏众源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3 | 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7.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情况 | ||
序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
1 | 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贵公司提供的常驻团队证明函落款盖章单位是吴忠市公安局警务科技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常驻维护团队必须有维护经验,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吴忠市公安局警务科技处并非为业主单位,吴忠市公安局警务科技处只是吴忠市公安局其中一个内设科室,业主单位应为吴忠市公安局,证明函应由吴忠市公安局盖章。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为重要商务条款。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实质性响应,综上所述,中移全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提供的常驻团队证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实质性响应,其投标被拒绝。 |
1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情况 | |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
1 | 宁夏新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 | 宁夏众源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3 | 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评审合格供应商得分排序 |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得分 | 排名 |
1 | 宁夏新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227000元 | 45.42 | 3 |
2 | 宁夏众源交通设施制造有限公司 | 1155000元 | 91.18 | 1 |
3 | 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30900元 | 59.32 | 2 |
投诉电话:0953-8027872 联系人:同心县财政局
公示期间,如对拟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向同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
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举报事实,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采购部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拟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二○二○年一月九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