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咨询服务WZZC2019-G3-012495-YZLW中标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ZZC2019-G3-012495-YZL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ZZC2019-G3-012495-YZLW
项目名称: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咨询服务
项目联系人:朱梓烨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2月17日就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咨询服务,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咨询服务(WZZC2019-G3-012495-YZLW)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
合同履行日期:自咨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定之日止。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评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评标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新梧州高中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振林(组长)、黎秀芳、姚金、罗海、黄靖雯(采购人代表)
定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中标金额:壹佰肆拾捌万元整(¥14800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苍梧县新县城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咨询服务 | 1项 | 1480000.00 |
合计:壹佰肆拾捌万元整(¥1480000.00) | |||
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定之日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服务招标”标准执行(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38.2款)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壹万捌仟捌佰肆拾元整(¥18840.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洁华、朱梓烨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楼1008房
联系电话:0774-3859935
2.采购单位名称: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黄靖雯 联系电话:0774-3828046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3856434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中标日期:2019年12月17日
总中标金额:14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88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服务招标"标准执行(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38.2款)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