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人机交互模拟与测试实验教学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_首页标讯_中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合肥工业大学人机交互模拟与测试实验教学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11-26 20: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工业大学的委托,就“合肥工业大学人机交互模拟与测试实验教学平台设备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FUT-DX-2019-075/ZB2019102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FUT-DX-2019-075/ZB201910203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人机交互模拟与测试实验教学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彭健、余涛、武丽苹

联系方式: 0551-65860136-8634、15155105342、173185729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施老师 0551-629017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正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彭健、余涛、武丽苹 0551-65860136-8634、15155105342、173185729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0月30日

中标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总中标金额:123.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正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127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64%

 

评审专家名单:

唐志富、李能树、赵钢、郑平、葛茂根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人机交互模拟与测试实验教学平台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人机交互模拟与测试实验教学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FUT-DX-2019-075/ZB2019102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2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津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东路18号23号楼北辅房20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23750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专家:唐志富、李能树、赵钢、郑平

采购人代表:葛茂根

 

招标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0551-6290171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彭健、余涛、武丽苹

联系电话: 0551-65860136-8634、15155105342、17318572991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64%。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柒拾贰元整(¥11272.00)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05室,联系电话:0551-65860136-8634,电子邮箱:ahdxpm2@163.com。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