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进行了单一来源合同协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郑财单一采购-2019-15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采购A119直升机航材与维修服务项目。
2.2具体内容及数量:郑州市公安局飞行大队A119直升机航材购买与维修服务。
2.3采购预算:273.092679万元。
2.4合同履行期:1年(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媒体及日期:
3.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
3.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日期: 2019 年 5 月 14 日
四、合同协商信息:
4.1合同协商日期: 2019 年 6 月 27 日
4.2合同协商地点:郑州市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东南角一楼会议室
4.3专业人员名单:王永彬、丁延兵、闫俊生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西昌河阿古斯特直升机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吕蒙昌河试飞站(高新开发区内);
成交金额:269.00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620745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110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层
邮政编码:450000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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