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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27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卢氏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

3、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247号

4、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人民法院院内绿化改造工程,主要改造项目有:原硬化拆除、嵌草砖停车场、1m宽仿古青砖园路、石笼网、停车棚花格、宣传栏、原围墙改造、院内绿化改造等项目;(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5、预算价:¥758482.35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8、建设地点:卢氏县人民法院院内;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1、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二、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19年05月24日15时3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小组成员:宋新文、高淑娥、于洋

三、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柒拾伍万柒仟叁佰元整(小写:¥757300.00元);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工。

项目负责人:徐涛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响应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301.10元。

五、本次谈判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赵午菊

电话:13903987797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川阁

电话:13707647312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北段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丹

电话:13373984435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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