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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关于睢阳区毛堌堆镇省道206至刘小楼村道路改建工程的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5-22 11: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睢阳区毛堌堆镇省道206至刘小楼村道路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审,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睢阳区毛堌堆镇省道206至刘小楼村道路改建工程。

1.2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289号。

1.3 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19)145号。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内容:睢阳区毛堌堆镇省道206至刘小楼村道路改建工程。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工程地点:睢阳区毛堌堆镇。

2.4 预算金额:1213136.00元。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建,路面宽4m,路面结构为面层;18cmC30混泥土面板;基层:18cm10%水泥土。

2.6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 招标控制价为1213136.00元。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3.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3.2 公告时间:2019年5月7日。 

四、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2019年5月20日。 

4.2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4.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屈保宇、孙红亚、李艳

、磋商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合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1200315.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叁佰壹拾伍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侯鹏飞

综合得分:84.87分              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北归德路东宇鑫国际1号楼2311室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永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1202807.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贰仟捌佰零柒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徐法家         

综合得分:79.79分              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注册地址:河南省获嘉县徐营镇东浮庄村村民委员会院内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汉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磋商总报价:1204193.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肆仟壹佰玖拾叁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俊杰       

综合得分:79.7分              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8座26层2618号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人:河南合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1200315.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叁佰壹拾伍元整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侯鹏飞

综合得分:84.87分              资格能力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北归德路东宇鑫国际1号楼2311室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人民政府

址:商丘市睢阳区毛堌堆镇

联系人:刘女士

 话:15082928877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先生

话:0371-86688490 1873803899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孙先生、18738038991

监督单位: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张巡路31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0-3225900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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