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许良镇于庄村2017年一事一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爱县许良镇人民政府,就博爱县许良镇于庄村2017年一事一议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博爱县许良镇于庄村2017年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博政采购(2019)64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建设轮胎房内铺设青砖200平方米、漫水桥上铺设鹅卵石220平方米、铺设青石板路370平方米、砌塄34平方米等。
三、谈判信息:
1、评审日期:2019年4月24日
2、评审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程建心、秦常红、曹有福
四、成交供应商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焦作市金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焦作市中站区王封街道办事处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李瑶 联系电话:18039136444
4、成交金额:158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1580元人民币。
六、成交信息公告媒体: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博爱县许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598536375
联系地址:焦作博爱县许良镇许良村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343919503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采 购 人:博爱县许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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