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密市振兴路道路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新密市振兴路道路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新密市振兴路道路工程建设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19-2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振兴路(嵩山大道-溱水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该工程全长1040.917米,红线宽20米。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2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
2.6 招标控制价
施工标段:17404267元
监理标段:128792元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 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9年4月24日
3.2 评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4. 评标结果信息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晟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389847.99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2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5.52分
项目经理姓名:赵向云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151568399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403333.01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2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0.94分
项目经理姓名:陈淑霞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81831055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宏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397216.18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2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7.86分
项目经理姓名:宋耀刚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和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41452250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开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8489.64元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83.85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朱勇峰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名称和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41005950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炎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9580.00元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2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7.13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留军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名称和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41012401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投标报价:121497.00元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3日内
评标情况:综合得分73.26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小妞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名称和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41005375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密市西大街136号
联系人:楚先生
电 话:0371-56196602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秦女士 樊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866884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5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