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事故处理大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事故处理大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 zzhn-2019-218-1
二、项目编号:zzhn-2019-218
三、成交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事故大队、拆除门卫房、新建门卫房及业务大厅、改造伸缩门等工程,位于洛阳市王城大道北段。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门卫房,室外硬化等,新建门卫房及业务大厅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层高3.5米,长13米,宽5.5米,基础埋深1米,外墙刷防水乳胶漆,以及拆除旧伸缩门、安装新伸缩门等。
工期:30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0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 期:2019年4月18日9时30分
地 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王卫福、魏庆玲、张强。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 称:河南筑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沁园中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高煜阳光水岸3楼西北户3A-02室
八、成交金额: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9年4月1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62917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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