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基地装修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基地装修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于2019年4月19日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基地装修项目
1.2项目编号:磋商-2019-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基本概况: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基地装修项目。
2.2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数量):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
2.3工期:60日历天。
2.4采购预算:436147.09元。
2.5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3.1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
3.2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19 年 4 月 8 日。
四、废标信息:
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予以废标处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1- 68610300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点击下载]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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