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河道生态原位修复治理(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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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河道生态原位修复治理(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预算内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就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河道生态原位修复治理(二次)
1.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104号
1.3采购编号:商梁财采购(2019)030号
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1.5采购内容:
1.采用纳米气泡污水治理服务技术,对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长约1.4公里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2.治理目标:通过不投加化学药剂、避免二次污染,不清淤实现泥水共治,高效改善水质,将黑臭水体制达到地表水V类以上标准。1、感官效果:解决项目现状水体浑浊、透明度低、水体发黑、水体异味等问题,改善水体感官效果。2、水质标准:(1)广安路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指标(DO、COD、氨氮)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2)治理段1.4km河道,消除水体黑臭,具体指标为:透明度>25cm,氨氮<8mg/L,ORP>50mV,DO>2mg/L。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治理周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8预算总金额:8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9年3月20日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上午09时00分
3.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室
3.3、专家委员会:丁红涛(组长)、王晓辉、张教亮、李三杰、张斌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太仓昊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430000元 大写:柒佰肆拾叁万元整
注册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北路88号
投标内容:1.采用纳米气泡污水治理服务技术,对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长约1.4公里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2.治理目标:通过不投加化学药剂、避免二次污染,不清淤实现泥水共治,高效改善水质,将黑臭水体制达到地表水V类以上标准。1、感官效果:解决项目现状水体浑浊、透明度低、水体发黑、水体异味等问题,改善水体感官效果。2、水质标准:(1)广安路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指标(DO、COD、氨氮)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2)治理段1.4km河道,消除水体黑臭,具体指标为:透明度>25cm,氨氮<8mg/L,ORP>50mV,DO>2mg/L。
治理周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88000元 大写:柒佰伍拾捌万捌仟元整
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66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
投标内容:1.采用纳米气泡污水治理服务技术,对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长约1.4公里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2.治理目标:通过不投加化学药剂、避免二次污染,不清淤实现泥水共治,高效改善水质,将黑臭水体制达到地表水V类以上标准。1、感官效果:解决项目现状水体浑浊、透明度低、水体发黑、水体异味等问题,改善水体感官效果。2、水质标准:(1)广安路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指标(DO、COD、氨氮)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2)治理段1.4km河道,消除水体黑臭,具体指标为:透明度>25cm,氨氮<8mg/L,ORP>50mV,DO>2mg/L。
治理周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苏州森淼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250000元 大写:柒佰贰拾伍万元整
注册地址:张浦镇舜江碧水豪园2号楼3室
投标内容:1.采用纳米气泡污水治理服务技术,对东沙河(105国道至广安路段)长约1.4公里河道进行综合治理。
2.治理目标:通过不投加化学药剂、避免二次污染,不清淤实现泥水共治,高效改善水质,将黑臭水体制达到地表水V类以上标准。1、感官效果:解决项目现状水体浑浊、透明度低、水体发黑、水体异味等问题,改善水体感官效果。2、水质标准:(1)广安路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常规指标(DO、COD、氨氮)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2)治理段1.4km河道,消除水体黑臭,具体指标为:透明度>25cm,氨氮<8mg/L,ORP>50mV,DO>2mg/L。
治理周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质量:合格
经采购人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确定太仓昊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五、监督单位:商丘市梁园区审计局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人:宁主任
电 话:0370-3020018 联系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果园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经北一路交叉西南角罗兰酒店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2839
七、异议和投诉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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