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4-04 17: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永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进行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项目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1.2采购编号:商示财采【2019】064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213号
1.3谈判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评审会以及环评审批手续的办理;
1.4项目地点: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
1.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价金额:52万元
1.7服务周期:90日历天,(完成评审);
1.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及地方部门的审查。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9年4月4日10:30整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陈亚涛、李可东、韩静
四、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514000.00 元 大写:伍拾壹万肆仟元整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9层A909号
项目负责人:闫艳娥 证书编号:C19089150900221
服务周期:90日历天,(完成评审)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及地方部门的审查
五、废标单位及原因: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导致谈判无效,按废标处理。
六、监督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采 购 人: 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3598337781
采购机构:河南永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337031366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迎春东街交叉口东南角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9年4月4日
结果公告
河南永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进行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项目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1.2采购编号:商示财采【2019】064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213号
1.3谈判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评审会以及环评审批手续的办理;
1.4项目地点: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
1.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价金额:52万元
1.7服务周期:90日历天,(完成评审);
1.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及地方部门的审查。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9年4月4日10:30整
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名单:陈亚涛、李可东、韩静
四、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514000.00 元 大写:伍拾壹万肆仟元整
注册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9层A909号
项目负责人:闫艳娥 证书编号:C19089150900221
服务周期:90日历天,(完成评审)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及地方部门的审查
五、废标单位及原因: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导致谈判无效,按废标处理。
六、监督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采 购 人: 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3598337781
采购机构:河南永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337031366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迎春东街交叉口东南角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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