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FS-G-2019-04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G-2019-04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34677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3月01日
中标日期:2019年03月25日
总中标金额:89.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号福州金城民营工业集中区8号楼一层 | 89.7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345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各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每年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第(1)项所计算的金额×服务期限(2年)。
评审专家名单:
陈孝仁、林萍、黄国铭、翁文飞、黄河(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1-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2年 44.85
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劳务外包公司,由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派相应的人员入驻采购人单位并由采购人统一支配工作。
(2)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承接采购人食堂的人员劳务服务,主要是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约240名干部职工提供日常一日三餐的伙食服务保障,负责食堂的日常服务管理,包括一日三餐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设施维护保养、食堂人事管理、就餐环境卫生的保障等。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纬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①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州纬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3.1.8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州乐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五谷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捷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5、中标日期:2019年03月25日(项目编号:FJGC-FS-G-2019-04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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