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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卡口取电工程 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99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3-26 01: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卡口取电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卡口取电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9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必须既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满足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已年审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要求)、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要求)、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等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9日 1,953,434.00 内蒙古鼎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后营子乡西北门村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岳鹏 余三平 李永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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