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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数字档案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337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3-24 0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数字档案室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数字档案室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33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和技术服务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温淼洁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209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陈丽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建委档案).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8日 496,000.00 包头市宏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区翰林公寓549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荣华    韩静茹   吐娜木拉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建设委员会、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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