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服务方案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鹿邑县环保局委托,就鹿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服务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服务方案项目
二、采购编号:鹿采购【2019】0124 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 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3 质量要求:合格;
3.4 供货期:90 日历天;
3.5 投资金额:237.6 万元;
四、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蓝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40000.00元
供货期:90 日历天
地址: 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10号12号楼8层18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环领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74000.00元
供货期:90 日历天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A座2410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鑫福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60000.00元
供货期:90 日历天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333号1号楼10层34号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 杨春燕、杨永跃、徐小兰、梅四卫、于静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03/09/15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为:26000.00元;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环保局
联系人:高丹
联系电话:135922819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芳
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 3 号楼 1 单元 301
联系电话:0394-8535229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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