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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计算机硬件设备检测与数据恢复实训设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56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3-06 18: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计算机硬件设备检测与数据恢复实训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计算机硬件设备检测与数据恢复实训设备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45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职教园区
采购人联系人: 凌玉静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538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1日 257,000.00 呼和浩特市讯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小区C区5号楼1单元4层西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欣 彭水东 周茂华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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