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_首页标讯_中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9-03-05 14: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LWR2019-15-ZC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WR2019-15-ZC004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431-8967284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0431-8967284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9年3月5日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完成开评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WR2019-15-ZC004

中标人名称: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高新开发区超群街191号1号楼

中标金额:72.69万元

采购内容:室内全彩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发出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2月13日

中标结果公告日期:2019年3月6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立涛 宋馨 孙成滨王晓春 程险峰

招标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431-8967284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层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431-81815316,13894861999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监督电话:0431-89672889

根据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中标结果公告日期为2019年3月6日,成交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如果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按法定程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如无异议,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发布中标公告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19年3月5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杨 0431-81815316 138948619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2月13日

中标日期:2019年03月06日

总中标金额:72.6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长春希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高新开发区超群街191号1号楼

中标金额:72.69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9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按不高于《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赵立涛 宋馨 孙成滨 王晓春 程险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会议系统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WR2019-15-ZC004

采购内容:室内全彩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