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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二次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50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3-03 13: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公安局二次供热管网改造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二次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45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朝鹏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99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26日 1,818,390.00 包头市多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青年路15号街坊30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志明 赵慧霞 美其德 闻言 李朝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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