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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9-03-01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9-02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9-02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2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834677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物业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2月02日

中标日期:2019年03月01日

总中标金额:372.60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F区6号楼13层

372.6075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298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招标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每年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1.1% (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第(1)项所计算的金额×服务期限(3年)。

 

评审专家名单:

黄国铭、沈洁梅、邵赴闽、丁家武、黄河(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物业服务   3年                            1242025

服务要求:

(1)日常服务:统一管理的会场(室)、卫生保洁及优质会议服务。

(2)应急服务:突发事件的应急会议优质服务,不限时间。

(3)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会议录音、录像及拍摄工作(录音、录像及拍摄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9年03月01日09:00,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项第(4)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无效。”,不符合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第(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金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协(福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公示期:自2019年03月01日起至2019年03月04日止。

3、中标日期:2019年03月01日(招标编号:FJGC-ZB-G-2019-028)。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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