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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科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楼二期教学设备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23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3-03 03: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楼二期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楼二期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32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6、为满足用户方教学需求,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6.1科技类主要产品质量要求:所投微电影主要产品虚拟系统或智能拍摄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虚拟系统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原件备查。 6.2投标人本地具有售后企业及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办事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1、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市科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郝建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5472086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7日 6,468,264.00 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3号楼1107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尤海珍 王荣华 黄波 包爱国 郝建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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