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8-37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8-370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环卫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云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4弄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川川/0591-8616113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保洁
2、简要技术要求:额定荷载:≥240kg;最高车速:25km/h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 工作日内供货完毕交付招标人验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云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04日
中标日期:2019年02月21日
总中标金额:92.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南通明诺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李堡镇通海大道99号 | 730000 |
2 |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 | 195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37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合同包一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1060元整。合同包二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700元整。
评审专家名单:
林金清、林智浩、柳秉康、凌峰、叶英贰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辆)
1-1 电动三轮保洁车 MN-H30 100辆 3650
1-2 电动三轮托桶车 MN-H35T2L 100辆 3650
服务要求:
整车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易损件除外);产品验收合格交付后,南通明诺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将在车辆作业现场使用过程中,再次针对车辆操作及常规性技术指标进行现场抽检,确保车辆正常作业。质保期内30分钟响应(电话远程技术指导),4小时内派工到达现场,常规故障4小时内修复,特殊故障24小时内修复。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辆)
2-1 电动三轮翻桶车 CLW-DG32150AF型 5辆 39000
服务要求:
本项目中所提供货物享有壹年免费质保期,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售后服务要求(含整车质保条款、三包、首次免费保养等)为准。当产品运行出行异常或故障,用户提出要求时,保证1小时内响应,并在4个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1合同包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无锡市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第(2)条款、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3.2条款第(5)、(6)、(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常州市农欣车辆有限公司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3.2条款第(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 江苏速利达机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3.2条款第(6)、(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济宁宏迪车业有限公司、南通明诺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招财牛车业有限公司、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合同包二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无锡市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第(2)条款、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3.2条款第(5)、(6)、(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 江苏速利达机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均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8条款和第二章17.3.2条款第(6)、(13)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济宁宏迪车业有限公司、如皋市招财牛车业有限公司、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日期:2019年02月21日(招标编号:FJGC-ZB-G-2018-370)。
3、公示期:自2019年02月21日起至2019年02月26日止。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