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1、采购人: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2019-01-24(三卢采购2019-24)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9年02月15日10时00分
磋商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
磋商小组名单:宋红伟、郝荣芳、赵春花
三、成交供应商:
成交单位: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4、25层
成交价: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小写:¥195000.00元
服务周期:领取入围通知书之日起一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项目负责人: 刘睿
联系方式:15649141319
四、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3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47.50元。
五、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豫资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联系人:茹愿
电话:1337397158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小燕
电话:18639800511
地址: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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