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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监控专网建设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761号)

作者: 发布于:2019-02-13 04: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监控专网建设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监控专网建设采购
采购编号: 包采磋〔2017〕76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3月2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3月26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响应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 2.6.2响应产品符合国家《安全防范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相关规定;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3.1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生产企业通过相应的质量体系认证。 3.2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级以上资质”、“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生产企业应具备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汇聚交换机设备的工业信息产业部入网证及检验报告、泰尔实验室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强制性质量认证。 4、为保证公平规定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只能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4.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4.6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5、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未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标:不可以 8、接受供应商类型:合格制造商或合格经销商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罗鹏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27950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2017-3-13).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3月24日 1,434,800.00 山东庆云海天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经济开发区北四环888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薛志东    罗红侠    包爱国    岳鹏    刁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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