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之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等县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物流园设计费费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桂之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天等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天等县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物流园设计费费用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9-G2-70002-GGZ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9-G2-70002-GGZC
项目名称:天等县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物流园设计费费用工程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1348105829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等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财政局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1737717618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之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白大道38号天元国际2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 1348105829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1月11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总中标金额:114.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柳州市东环大道167号 | 114.2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61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标准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陆璇羽(业主评委 )、谢亮、李国敏(组长)、农惠婷、李桂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天等县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物流园设计费费用工程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48462.52平方米。主要建设单位工程有建材加工厂、冷库、仓库、停车场、卸货平台、围墙等。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各单体土建)、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变更、验收等服务,不包含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最终委托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等县返乡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物流园设计费费用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CZZC2019-G2-70002-GGZC | |||||||
招标人 | 天等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天等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之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占地48462.52平方米。主要建设单位工程有建材加工厂、冷库、仓库、停车场、卸货平台、围墙等.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月3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 2 月 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 2 月 3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佰壹拾肆万贰仟元整(¥1142000.00元) | |||||||||
服务期限 | 3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张春仕(注册编号:18450049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佰壹拾肆万伍仟零壹拾叁元整(¥1145013.00元) | |||||||||
服务期限 | 3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邓志勇(注册编号: 11450034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壹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陆拾叁元整(¥1145263.00元) | |||||||||
服务期限 | 3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晖(注册编号: 02420052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无要求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521287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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