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伊滨区寇店镇2018年舜帝庙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伊滨区寇店镇2018年舜帝庙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伊滨区寇店镇2018年舜帝庙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HNTYLY-2019-03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滨采购【2019】1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磋商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2工期:60日历天
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3.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3.6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18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楼评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和广磊、姚万瑞、孙敬峰;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项目经理:
成交人:河南泰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诸葛镇潘沟村兴隆街18号院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李志雄 二级、豫241141453212
成交金额:1230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9288.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伊滨区寇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宫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180307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9896006
十六、附:洛阳伊滨区寇店镇2018年舜帝庙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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