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保利大厦)2019年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保利大厦)2019年食材配送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809-1841GDG13C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809-1841GDG13C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保利大厦)2019年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联系人:刁先生 凌先生
联系方式:020-8317216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D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电话020-856839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2019年食材配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刁先生 凌先生 020-8317216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7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24日
总中标金额:54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广州市丰莲果菜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雁洲路27号
中标折扣率: 78%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28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据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俞鹤伟(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凌小兵、翟胜、徐梦华、郑周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保利大厦)2019年食材配送项目
配送期限:1年
中标金额:540万。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如下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保利大厦)2019年食材配送项目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市丰莲果菜贸易有限公司 | 是 | 40.200 | 35.000 | 19.282 | 94.48 | 1 |
2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35.600 | 35.000 | 18.800 | 89.40 | 2 |
3 | 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37.000 | 33.000 | 18.800 | 88.80 | 3 |
4 | 广州粤旺农业有限公司 | 是 | 36.000 | 33.000 | 18.800 | 87.80 | 4 |
5 | 广州市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5.000 | 35.000 | 17.091 | 87.09 | 5 |
6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37.000 | 31.000 | 18.341 | 86.34 | 6 |
7 | 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37.600 | 27.000 | 18.341 | 82.94 | 7 |
8 | 广州市村东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30.400 | 32.000 | 20.000 | 82.40 | 8 |
9 | 广东利达隆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36.600 | 25.000 | 18.800 | 80.40 | 9 |
10 | 广州市嘉宝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33.200 | 28.000 | 18.800 | 80.00 | 10 |
11 | 广州市丰赞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28.000 | 31.000 | 20.000 | 79.00 | 11 |
12 | 深圳市好生活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34.000 | 27.000 | 17.694 | 78.69 | 12 |
13 | 广东万达丰农投蔬果有限公司 | 是 | 36.400 | 21.000 | 16.711 | 74.11 | 13 |
14 | 广州市六树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24.600 | 32.000 | 17.287 | 73.89 | 14 |
15 | 广州旭丰餐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 | 19.400 | 24.000 | 20.000 | 63.40 | 15 |
16 | 广州鲜达佳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 | 20.400 | 23.000 | 18.120 | 61.52 | 16 |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