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局档案室建设设备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阳县公安局档案室建设设备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安阳县公安局档案室建设设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档案室建设设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SFZC2018-134-1
二、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 | 数量 | 基本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环境监测控制系统 | 1套 | 详见项目具体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加湿除湿净化消毒一体机 | 1台 | |||
密集架 | 98.56M3 | |||
档案专用缝纫机 | 1台 | |||
防磁信息安全柜 | 1台 | |||
档案文件电子消毒柜 | 1台 | |||
空气杀菌消毒机 | 1台 | |||
温湿度记录仪 | 1套 | |||
数字化档案管理软件 | 1套 | |||
灭火器 | 2个 | |||
办公室整理 | 1套 |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同时发布。
四、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月7日11时00分
评标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评标室评标委员会名单:刘琪、郝海波、李文超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宁波明兴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壹佰伍拾贰元整(¥:191152.00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
主要中标标的情况: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环境监测控制系统 | 1套 | 详见项目具体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加湿除湿净化消毒一体机 | 1台 | |||
密集架 | 98.56M3 | |||
档案专用缝纫机 | 1台 | |||
防磁信息安全柜 | 1台 | |||
档案文件电子消毒柜 | 1台 | |||
空气杀菌消毒机 | 1台 | |||
温湿度记录仪 | 1套 | |||
数字化档案管理软件 | 1套 | |||
灭火器 | 2个 | |||
办公室整理 | 1套 |
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宁波顺辉箱柜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宁波威力特新兴智能箱柜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理由: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七、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肆仟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安阳县安泰大道北100米
采购人联系人:郝鹏涛
采购人联系电话:135690758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国贸中心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蒙蒙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2-21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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