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豫武宾馆改造工程 中标公示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南省总队保障部委托,对武警河南省总队豫武宾馆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豫武宾馆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XDEC-A2018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30
评标地点:河南中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 4 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保为、陈玉莲、汤洋、王桂霞、胡殿彦、杜云静、申晓军
四、公示发布媒体:本次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河南总队强军网》、《武警物资采购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五、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5.704383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6.374547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9.323111万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武警河南省总队保障部
地 址:熊儿河路99号
联系人:杨参谋
联系电话:0371-56123106
监督人:纪检监察处魏干事
联系电话:0371-56122503 158361188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15F郑州市电厂路泾河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耿坤、刘梦婷、乔天麒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箱xdzx2017@126.com
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间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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