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谈判编号:原交采2018TP28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8年12月18日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四、 采购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谈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郑文明,黄东升,郑红军
五、谈判结果信息:
成交人:原阳县金盾报警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170000元
交货期:15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联系人:杨吟笑
联系电话:15038272818
主要中标货物名称:室外高清摄像机、拾音器、硬盘录像机、4T硬盘、监控线缆、音响、录音笔、64GSD卡、派出所证照设备升级、身份证读卡器、指纹采集仪等。
六、本项目收费标准及金额
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本项目代理费为5000元整。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原阳县公安局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黄河大道西段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373-7363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至2018年12月28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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