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老冢镇刘寨村机井通电及节水灌溉项目结果公告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太康县水利局的委托,就太康县老冢镇刘寨村机井通电及节水灌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进行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老冢镇刘寨村机井通电及节水灌溉项目
二、采购编号:ZZZY-TK-2018-035
三、竞谈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2018年12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评审地点:周口市八一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锦江之星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程磊、李晓君、贾辉
五、结果信息:
成 交 人:河南省泉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 价:¥940637.43元 (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零陆佰叁拾柒元肆角叁分)
工程质量:合格
工 期:20日历天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庆丰东路MOCO栋605号
六、本次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太康县水利局
地 址:太康县境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516709617
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蓝海广场2 号楼21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749245156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9406.37 元
八、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其他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按照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及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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