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瓦窑沟乡水污染防治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卢氏县瓦窑沟乡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瓦窑沟乡水污染防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403号
三、招标单位: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20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
谈判小组名单:宋红伟、郝荣芳、赵媛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成交价:贰拾万零捌仟壹佰元整(¥208100.00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倩楠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241151708564
六、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456.70元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顾文辉
电话:18239885655
地址:卢氏县苏地花园西100米
采购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向东
电话:13513887376
地址:卢氏县瓦窑沟乡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小燕
电话:18639800511
地址: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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