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石牌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怀宁县石牌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HN-2018-200 (财2018年第618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4日
采购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2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捌仟元整(¥95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占地148730平方米,约223.3亩,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为154255平方米,新建安置房1000套。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30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18000万元。本次规划设计阶段为:总体规划设计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安置房住宅建筑单体方案设计、配套商业建筑方案设计、幼儿园建筑方案设计。
数量:1项;单价:95.8万元;服务期:该项目的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钱时学、程孝儒、盛四龙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石牌镇人民政府
地址: 怀宁县石牌镇
联系人:昂海波
联系方式:180055682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项目负责人:桂美节 联系电话:0556-4967880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1.5% 收费金额:人民币14370元
公告期限: 2018 年 12 月13日至 2018 年12 月 1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石牌镇人民政府、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联系电话:0556-49678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怀宁县石牌镇人民政府
2018年 12月13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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