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3号安置小区2组团15#-23#楼暖气片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就洛阳伊滨区3号安置小区2组团15#-23#楼暖气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3号安置小区2组团15#-23#楼暖气片采购项目(二次)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滨采购【2018】44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2018年12月6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一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王海军、陈知坤、郭忠欣、倪巍巍、张莹
六、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单位:河南巨烽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SQB2-1500:78元/片;SQB2-1200:57元/片;SQB2-600:38元/片;卫生间小背篓:150元/套
地址:濮阳县铁丘路东段北侧、吉村路北段西侧
中标项目主要标的:
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钢制散热器SQB2 1200 | LTGZ1200 | 河南濮阳 | 16371 | 57 | 933147 |
交货期:30日历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告日:2018年12月10号
九、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依据发改办[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标准的80%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交纳(中标金额100万以下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金额100-500万的按标准的80%收取)。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阳伊滨区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址:伊滨区办公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769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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