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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公安局刑事案件数据信息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1-19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项目名称:

周宁县公安局刑事案件数据信息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925]HF[GK]2018040

3、采购人名称:

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长安路10号

   项目负责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13850355731

4、代理机构名称: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评审部经办人:

肖小姐

   联系电话:

18905934226

5、招标公告日期:

2018-10-23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8-11-19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在资格审查中,投标人“四川蓉城听风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均通过审查。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 1-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福州剑盾 剑盾JD-LTEB 1 1489600元 14896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州剑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1号1号楼1层101B室
中标金额1489600.00元

9、收费金额:2.0385万元

  收费标准:1.招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1.1 %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收取;5000万元~10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25%收取;10000万元~100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05%收取;100000万元以上,按中标总金额的0.01%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招标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若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有冲突的,按照本条款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具体收费要求以本条款为准,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石尚方 (包1)

    评审专家:

叶光鸿,谢积钽,刘若秀,周维秀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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