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2018年度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土地复垦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原阳县2018年度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土地复垦项目招标开标会议于2018年11月07日10时00分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准时召开。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原阳县2018年度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土地复垦项目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8GB185号
二、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韩志琴; 投标报价:132.30084万元 ;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浦; 投标报价:132.160107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施工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韩志琴; 投标报价:96.168037万元 ;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俊; 投标报价:96.152372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李红霞; 投标报价:5.44万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铭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卢俊虎; 投标报价:5.45万元;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619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0373-7297625
招标人: 原阳县官厂乡人民政府
地 址:原阳县官厂乡
联系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373-73311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安女士
电 话:0371-65928003
电子邮件:hnzbj5@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原阳县官厂乡人民政府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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