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数据中心知识库平台动漫策划制作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公告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法律出版社的委托,就“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数据中心知识库平台动漫策划制作项目(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18CNIC036678-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8CNIC036678-001
项目名称: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数据中心知识库平台动漫策划制作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联系人:张莹然
联系方式:010-8831626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法律出版社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祥,010-6393857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国法律数据中心知识库平台动漫策划制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莹然 010-8831626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5日
总中标金额:24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卷柏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6层 | 248.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68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交纳,也可从投标保证金中相应地抵扣。
评审专家名单:
周德群、王京池、李幼林、熊炜、孔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
中国法律数据中心知识库平台动漫策划制作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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