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车“三定点”招标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固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固始县公车“三定点”招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开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1、 采购项目编号:GCGZ-2018-043
2、 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公车“三定点”招标项目(三次)。
二、采购内容:
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采购范围:固始县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被保险人:固始县公务车辆;
保险责任范围:公务车辆保险1.交强险2.车损险3.第三者责任险4.不计免赔险5.车上人员责任险。
入围1家供应商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08月0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08月28日
4.2评标地点: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三评标室
4.3评标小组成员:时少东、陈新武、刘家峰、朱云丽、孙中华
五、成交结果信息:
入围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始支公司
入围期限:1年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固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0376-4663188
地 址:信阳市固始县秀水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13015525628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邮政编码:450000
本次结果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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