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8-07-11 17: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57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5709

项目名称: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591-3811387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32号交通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尤先生0593-28228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

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32号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593-282281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0591-38113875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5709

四、预中标社会资本

①预中标单位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铁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可行性缺口补助总额暂定=10536090990元(建设期财务费用年利率为5.880%,建安下浮率为7.000%,年合理利润率为7.380%,子项目一年度绩效服务费用808.0000万元,子项目二(一期)年度绩效服务费用84.4000万元,子项目二(二期)年度绩效服务费用42.4000万元,子项目三年度绩效服务费用64.8000万元,子项目四年度绩效服务费用72.0000万元,子项目五年度绩效服务费用72.0000万元);

②项目合作期:项目整体合作期为17年,各子项目运营期均为15年,其中子项目一整体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其中政府方指定的8.6万平方米厂房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剩余厂房和园区道路工程(除环湾大道)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子项目二(一期)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交工验收;子项目二(二期)在24个月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交工验收(自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日止);子项目三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交工验收;子项目四在24个月内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交工验收(自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日止);子项目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完工验收(其中北排洪渠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设施建设并通过完工验收);

③资金到位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我方(含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合作协议书》、《股东协议》和《PPP项目合同》要求切实履行本项目的投资融资义务,且无条件接受【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政府出资人代表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和《股东协议》等文件;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和《股东协议》起5个日历日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项目公司需根据项目实施机构提出的资金需求计划,提供4亿元项目资本金;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项目公司需提供另外6亿元项目资本金;上述资金应统筹用于蕉城区本项目土地征拆迁、居民安置需求和报批等前期费用,并按规定要求汇入政府方指定账户。其余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④工程质量承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规程,验收质量合格;项目建设期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应满足其要求。

⑤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林钧、吴慧心、黄秋生、李秀贞、陈林冬、王鸣佳、陈左

六、公示时间

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

 

附件一:投资合作协议

附件股东协议

附件PPP项目合同

附件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投资合作协议

 

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1方: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2方: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3方:(中标社会资本方)

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股东协议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关于

设立***公司

股 东 协 议

 

 

 

二〇一八年六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3

1.1 定义 3

1.2 解释 4

第二章 承诺与保证 6

2.1 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6

2.2 承诺与保证不属实的后果 6

第三章 项目公司设立 7

3.1 项目公司的成立 7

3.2 项目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7

3.3 项目公司企业类型 7

3.4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 8

3.5 经营期限及延长 8

3.6 其他 8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10

4.1 投资总额 10

4.2 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 10

4.3 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 11

4.4 股权转让 11

第五章 股东会 13

5.1 股东会的组成 13

5.2 股东会的职权 13

5.3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14

第六章 董事会 17

6.1 董事会的组成 17

6.2 董事会的职权 18

6.3 董事长的职权 19

6.4 董事会会议 20

第七章 监事 24

7.1 监事 24

7.2 监事的职权 24

7.3 其他 24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26

8.1 管理机构 26

8.2 高级管理人 2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审计及税务 28

9.1 财务及会计 28

9.2 审计 29

9.3 税务 29

9.4 利润分配 29

9.5 统计报表 29

第十章 解散和清算 31

10.1 解散情形 31

10.2 股东请求解散 31

10.3 清算组的成立 31

10.4 清算组的职权 31

10.5 清算 32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34

11.1 违约责任的处理原则 34

11.2 减少损害 34

11.3 扣减金额 34

11.4 联合体中标 34

第十二章 保密 35

12.1 承诺保密 35

12.2 保密信息内容 35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37

13.1 法律管辖权 37

13.2 争议解决机制及履行保证 37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变更 38

14.1 生效条件 38

14.2 协议及附件的修改 38

第十五章 其他 39

15.1 寄送或送达地址 39

15.2 协议订立语言及语言法律效力范围 40

15.3 协议份数 40

15.4 公司章程 40

第十六章 [签署页] 41

 

 

 


 

附件PPP项目合同

 

 

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项 目 合 同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     (项目公司)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节 项目合同概述 2

1.1 合同主体 2

1.2 声明和保证 2

1.3 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 2

1.4 法律适用 3

1.5 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3

第二节 引言、定义和解释 4

2.1 引言 4

2.2 定义 5

2.3 解释 12

第三节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13

3.1 项目的合作范围 13

3.2 项目的合作期限 15

3.3 合作期的延长 16

3.4 合作期限的结束 16

第四节 前提条件 17

4.1 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17

4.2 前提条件豁免 17

4.3 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17

第五节 项目的融资 19

5.1 项目融资 19

5.2 资金管理 20

5.3 融资方案的备案 21

5.4 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 21

5.5 投融资监管 21

第六节 项目用地和项目资产 23

6.1 土地征收 23

6.2 土地使用权 23

6.3 土地使用的限制 23

6.4 甲方对项目场地的出入权 23

6.5 项目资产 24

第七节 项目的建设 25

7.1 前期工作 25

7.2 项目勘察和设计 26

7.3 监理和检测(监测) 27

7.4 建设要求 28

7.5 建设期限 31

7.6 工程进度 32

7.7 进度报告提交 33

7.8 进度报告详细说明 33

7.9 工程延误 33

7.10 工程质量 34

7.11 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35

7.12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管 35

7.13 工程变更 43

7.14 乙方的索赔 44

7.15 重要分部验收/竣(交、完)工验收 45

7.16 建设的延迟、放弃和甲方介入 46

7.17 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 47

第八节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49

8.1 开始运营维护 49

8.2 运营维护内容及标准 49

8.3 运营维护服务质量要求 50

8.4 运营维护与修理 50

8.5 运营维护支出 51

8.6 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维护 52

8.7 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维护 53

8.8 因自然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始运营维护的后果 53

8.9 管理维护记录 53

8.10 甲方介入运营维护 54

8.11 暂停服务 54

8.12 公众监督 55

第九节 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考核 56

9.1 项目建设考核 56

9.2 运营维护考核 56

9.3 甲方付费与运维考核挂钩 56

第十节 股权变更限制 57

10.1 锁定期 57

10.2 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后果 57

第十一节 付费机制 58

11.1 付费类型 58

11.2 建设期财务费用 58

11.3 可用性服务费 59

11.4 绩效服务费 61

11.5 使用者付费收入 63

11.6 税收约定 64

第十二节 履约担保和保险 65

12.1 建设期履约保函 65

12.2 恢复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数额 65

12.3 运营维护保函 66

12.4 恢复运营维护保函的数额 66

12.5 移交维修保函 67

12.6 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 67

12.7 保险 68

第十三节 政府承诺 69

第十四节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70

14.1 守法义务 70

14.2 法律变更导致的后果 70

第十五节 不可抗力 71

15.1 不可抗力的定义和种类 71

15.2 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 71

15.3 适用于甲方的例外情况 72

15.4 不可抗力的通知 72

15.5 损失承担原则 72

15.6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73

15.7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73

第十六节 甲方的监督和介入 74

16.1 甲方的监督权 74

16.2 甲方的介入权 74

第十七节 违约处理 76

17.1 违约行为认定 76

17.2 违约责任承担 78

17.3 违约行为处理 81

17.4 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81

17.5 不减免和影响的事项 82

17.6 减轻损失的措施 82

17.7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82

第十八节 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83

18.1 提前终止的事由 83

18.2 提前终止程序 84

18.3 终止后的补偿/赔偿 85

18.4 提前终止后的项目移交 86

18.5 提前终止不影响采取补救措施 86

18.6 继续有效 87

第十九节 项目移交 88

19.1 一般要求 88

19.2 移交程序 88

19.3 移交保证 89

19.4 保险的转让 89

19.5 技术转让 89

19.6 合同期限及相关内容 89

19.7 移走乙方相关的物品 89

19.8 风险转移 90

19.9 移交委员会 90

19.10 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 90

19.11 移交费用 90

第二十节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20.1 适用法律 91

20.2 争议解决 91

第二十一节 其他 92

第二十二节 [签署页] 93

第二十三节 合同附件 94

附件1:中标通知书 95

附件2:履约保函格式 96

附件3:建设绩效考核方案 102

附件4:运营维护考核方案 106

 


 

附件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2018年07月07日

 

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 项目名称:

     宁德上汽园区公共基础设施PPP项目

  • 招标编号:

    FJTP-000918180105709

  • 招标人:

     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 咨询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

2018年07月07日(星期六)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政府第一会议室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参与方:

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审计局、水利局、法制办、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收储中心、财审中心、环三集团、宏鑫公司、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2、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铁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结果如下: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铁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投资合作协议书》、《股东协议》和《PPP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投资合作协议书》、《股东协议》和《PPP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并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致同意对《投资合作协议书》、《股东协议》和《PPP项目合同》作如下修改:

《投资合作协议书》修改意见表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谈判结果确认内容

目录 4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和1方、乙2方、乙3的权利和义务

4.1.(3)

甲方确认其为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以及实施本投资合作协议所涉项目已经获得蕉城区人民政府的充分授权和审批,甲方对本投资合作协议所涉项目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甲方确认其为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PPP项目合同》以及实施本投资合作协议所涉项目已经获得蕉城区人民政府的充分授权和审批,甲方对本投资合作协议所涉项目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但因乙1方或乙2方或乙3方原因造成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的由相应违约方自行承担责任。

7

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担保有效期自甲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交、完)竣工验收且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合同》的规定提交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止。

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担保有效期自乙3方向甲方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通过(交、完)竣工验收且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合同》的规定提交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止。

8.2.1

如因乙3方原因未按期设立项目公司的,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取投标保函和建设期履约保函中等值金额。

如因乙3方原因未按期设立项目公司的,每延期1天乙³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者建设期履约保函中提取该违约金数额。如逾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和建设期履约保函。

9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3

本协议一式拾陆份,协议各方各执肆份,份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拾陆份,协议各方各执肆份,份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协议》修改意见表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谈判结果确认内容

3.4

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相关事项,并应当按照前述经营范围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未经甲方及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超出上述经营范围。

6.3.1(6)

经董事会授权,项目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在不违背法律和《PPP项目合同》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但这类特别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项目公司利益,且在事后及时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经董事会授权,项目公司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在不违背法律和《投资合作协议》、《PPP 项目合同》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

特别裁决和处置权(但这类特别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项目公司利益,且在事后及时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13.2

因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如一方在向另一方发出确认争议已发生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因履行或解释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如一方在向另一方发出确认争议已发生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PPP项目合同》修改意见表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谈判结果确认内容

5.1.1

1方、乙2方和乙3方提供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25%的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乙1方、乙2方和乙3方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或其他拆借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即负债性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乙方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乙3方注入。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与甲方、乙1方、乙2方不对乙方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1方、乙2方和乙3方提供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的25%的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乙1方、乙2方和乙3方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或其他拆借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即负债性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乙方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乙3方注入、筹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到位。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与甲方、乙1方、乙2方不对乙方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7.1

原条款新增7.1.3

7.1.3 局部软基处理(约2900万)及临水临电等工程已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先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作为指定分包商实施,由乙方负责根据已商定条件签订合同。

7.12.4

原条款新增

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相关批复及规定进行限额控制,据实结算。

14.2(1)①

在建设期间,如果因发生宁德市人民政府和蕉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性文件(除传达上级政府指示外)变导致项目发生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额外费用或要求延长工期。

在建设期间,如果因发生宁德市人民政府和蕉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性文件(除传达上级政府指示外)导致项目发生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额外费用或要求延长工期。

17.1.1.(4)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设立项目公司的

因甲方原因造成3无法按期设立项目公司的

17.1.2.(7)②

如果因违规施工产生工程质量问题,且经修复后仍无法满足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或修复后工程虽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

如果因违规施工产生工程质量问题,且经修复后仍无法满足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或修复后工程虽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

17.2.2(7)

3方发生本合同第17.1.2项(15)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提取其履约保函或没收投标保证金

3方发生本合同第17.1.2项(15)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提取其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8.3

备注:①A=经财政审核后已完工合格工程的工程费用结算价+建设期财务费用-建设期内的政府补贴(若有);

备注:①A=经财政审核后已完工合格工程的工程费用结算价+经审核并已支付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财务费用-建设期内的政府补贴(若有);

20.2.2

若协商不成,依法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协商不成,依法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页为签署页)

 

实施机构(盖章):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中标候选人(牵头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中铁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201877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女士,李先生0591-3811387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总中标金额:607866.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9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六、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牵头单位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中铁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详见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主要中标条件:

详见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