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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05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的委托,对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格预审、开标、评标、评审结果确认谈判、预中标结果公示等工作,现公示期已满,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将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2018ZBDL_042 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9时00分

5、谈判备忘录签订时间:2018年6月20日10时30分

二、中标社会资本方:

中标社会资本方名称: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9号

法人代表:刘书成

联合体成员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225号

法人代表:王珂平

联合体成员名称: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城北路东段17号院

法人代表:李圆方

三、主要成交条件: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2、项目投资预算:项目总投资约121526.35万元。

3、中标价格:合理利润率为6.95%;年度折现率5.45%;后勤物业管理服务地上部分:7.9元/平方米·月;后勤物业管理服务地下部分: 3.95元/平方米·月。

4、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项目实施机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依照法定程序选定优秀的社会资本;经授权的政府方代表出资10%,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

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及后勤物业运营服务。在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向医院提供后勤物业运营管理服务,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向平原医院收取后勤物业服务费,并通过经营管理食堂、超市及其他商业设施、停车场等获得经营性收入;后勤物业服务费及经营性收入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的部分,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项目运营维护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5、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秋萍、仲海鹰、张尊海、田亚丽(财务)、王明有(法律)、刘伯威、陈卫

7、采购结果谈判:

谈判时间:2018年6月20日9时30分起

谈判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220会议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刘建奇、刘莹莹、李广昌、赵旭、许宴朋、高飞(财务专家)、张艳(法律专家)

8、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协定进行优惠,由中标人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60000.00元。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购 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

 系 人:刘伯威

    话:0373-7553011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系 人:王战彪

联系电话:010-88086760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系 人: 王永超  贾海洋

    话: 0371-65900691 18538197991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院

六、监督部门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联系电话:0373-7553026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电话:0373-7553101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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